首页 热点 资讯 行业 财经 国内 商业 生活 快讯 法律

直击哈洽会|哈洽会期间出租汽车行业文明优质服务倡议书

商业 来源:哈尔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      时间:2023-06-12 18:26:03

哈洽会期间出租汽车行业


(资料图)

文明优质服务倡议书

哈尔滨市各出租汽车公司、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: 

为做好哈尔滨市第三十二届哈洽会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,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组织与服务保障水平,为中外宾客营造优质文明、方便快捷、绿色安全的出行环境,确保圆满完成本届哈洽会期间(6月15日至19日)运输服务保障任务,在此,我们向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:

一、 出租汽车运营时,车容车貌、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(一)车身外观整洁完好,车厢内整洁、卫生,无异味;

(二)车门功能正常,车窗玻璃密闭良好,无遮蔽物,升降功能有效;

(三)座椅牢固无塌陷,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,靠背倾度可调,安全带和锁扣齐全、有效;

(四)座套、头枕套、脚垫齐全;

(五)计程计价设备、顶灯、运营标志、服务监督卡(牌)、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;

(六)无烟草广告,有明显禁烟标识,车内禁止吸烟;

(七)驾驶员在运营服务过程中着装整洁、得体或着制式服装;

二、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(一)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;

(二)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;

(三)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、违规收费的;

(四)不按照规定主动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

(五)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;

(六)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;

(七)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;

(八)在机场、火车站、汽车客运站、港口、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;

(九)行车时接打手机,在车内吸烟,乱扔杂物,随地吐痰的;

(十)倒卖、转让、伪造巡游出租车相关票据的;

(十一)不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,张贴禁烟标志的; 

出租汽车驾驶员朋友们,让我们携手共进,笑迎八方来客,保障交通出行,共绘美丽冰城,确保哈洽会顺利进行!

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

2023年6月12日

标签:

新闻速递

精彩放送